土壤修复作业区应按照功能设置信息标识牌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现场环境信息公开与标识指南(试行)》关于施工现场信息管理与标识规定如下:
为便于污染土壤修复现场施工管理和环境监管,除依法应予信息公开的内容外,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还可公开修复作业信息。包括:在场地修复作业区出入口或显眼位置,设置修复工程一览表,说明项目分层的土壤修复工程量以及地下水修复范围等;在修复作业区内部,按照功能分区, 设置修复作业分区信息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各区域名称、面积、用途、作业概况和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等相关重要信息(见下表)。
土壤修复作业分区信息名称及内容
序号 | 分区名称 | 主要内容 | 场所类别 |
1 |
土壤清挖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污染因子、污染土壤方量、污染土深度分布、清洁土深度分布、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场所 |
2 | 建筑垃圾及筛 上物冲洗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污染因子、最大储存量、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场所 |
3 | 污染/疑似污染土壤暂存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最大储存量、污染/疑似污染物类型、不同污染类型土壤分区堆放示意图 |
污染场所 |
4 | 清洁土壤/建筑垃圾暂存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最大储存量、分区堆放示意图、污染防治措施 |
清洁场所 |
5 | 修复后土壤暂存待验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污染因子、最大储存量、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不同污染类型土壤分区堆放示意图 |
可能污染场所 |
6 | 污染修复区 (车间) | 区域名称及面积、污染因子、处理工艺流程、 日处理能力、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场所 |
7 |
污水处理区 | 区域名称、设施名称、工艺流程及处理量、执行标准、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场所 |
8 |
污水排放口 | 按照《排放口标识牌技术规格》(环办〔2003〕 95 号)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源)》(GB 15562.1)的要求设立 |
可能污染场所 |
9 |
场内运输路线 | 标线及导向标志(有条件的场地可将污染土壤运输、清洁土壤运输及人员通行路线区分开来, 分别设置运输道路。) |
污染场所清洁场所 |
10 | 设备材料及固体废物储存区 | 区域名称、材料种类及数量、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危险废物应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要求设立标识) |
污染场所清洁场所 |
11 | 材料加工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材料名称及种类、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 可能污染场所 |
12 | 车辆冲洗设施 | 区域名称、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场所 |
13 | 阻隔填埋施工区 | 区域名称及面积、深度、顶面和底面高程、拐点示意图及拐点坐标、完工后禁止行为 | 可能污染场所 |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