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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模式,你了解多少?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模式,你了解多少?

发布日期: 2021-04-28 访问量:274 字号 A- A A+
土壤污染防治属于系统工程,治理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尤其对于无主的污染地块,由于其大多数位置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社会资金难以进入,对于一些权责不明的地块,修复治理费用难以解决。因此,需要通过立法,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经济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支撑,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

污染土壤淋洗修复项目
 
据悉,甘肃制定《条例》是在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同时,借鉴了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天津、河南等外省(区、市)的地方立法经验。《条例》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等基本性条款,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个人等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条例》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要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和数据共享。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土壤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完善监测体系,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条例》规定了规划、标准、详查和监测等重要制度,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内容需纳入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中;规定了土壤污染预防的重要内容,对现行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已有的规定进行了衔接和补充;对工矿企业生产、拆除活动、工矿活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生活垃圾处置过程、农业活动、放射性物质或危险废物处置、废弃物再生利用活动、特殊行业活动中土壤环境污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主要制度和具体要求。
 
土壤修复工程项目少,但修复工程体量大,投资金额高,土地修复后二次开发增值,才能够覆盖修复成本,无论是政府还是第三方才有动力做这件事。农业用地修复是因为关系民生,不得不做。但是总的经济形势放在这,比较难以大规模的靠政府买单来推动修复市场,所以修复项目市场体量仍旧扩展的较慢。但随着土地政策的变化,相信会有所改善,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国产化程度提高可以降低修复成本,多方面因素推动市场化程度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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