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公开征求《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李超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办公厅。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11/t20211130_962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