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方案都透露哪些信号?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对于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意义重大。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之后,青海、宁夏、江西、黑龙江、广西、海南、陕西、云南、江苏、河北、四川、山西等省份陆续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在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领域积极探索实践)。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主要包括四类14种类新污染物,《清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了解,《方案》建立由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协同机制,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出了河南省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延伸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度、拓展广度,对于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短板,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部署了六个方面的行动举措13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参加新污染物治理机制;
二是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2023年底前,制定出河南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动态发布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健康危害监测;
三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
四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
五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通过《方案》的实施,河南省预计到2025年,将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从而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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