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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对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对环境影响分析

发布日期: 2019-01-22 访问量:151 字号 A- A A+

近些年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逐年增加,若不进行合理的处理处置,将会危害到人类环境的健康。因此,对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展开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焚烧技术是指在氧气充足的情况下,使物质燃烧,彻底氧化、产生热量的化学过程。焚烧处置通常分为回转窑焚烧、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等。


回转窑温度要求在820~1600℃范围,被处置的液体、气体和固体停留时间分别要求>2s、>2s和0.5-2h;热解炉还原吸热区的温度要求在320~540℃范围,氧化放热区温度要求在760~980℃,被处置的固体停留时间为0.25-1.5h之间。焚烧控制条件应满足GB18484要求,回转窑等焚烧炉动力装置最大负荷宜取平均值的3~5倍或以上。其主要污染类型为大气污染型,会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空气、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等。

危险固体废物回转窑处理

2、非焚烧处置技术将除传统燃烧(焚烧)技术以外的可能技术均定义为非燃烧(焚烧)技术。非焚烧处置主要有热脱附处置、熔融处置、电弧等离子处置等。热脱附技术的温度通常在300~450℃范围,真空度为0~50Pa,处理效率大于99%;熔融技术的温度应控制在1000~1700℃范围,炉料粒度控制在40~100mm之间;电弧等离子体处置的温度要求>7000℃,反应区温度通常在1200~1500℃范围之间。


热脱附技术可用于处置部分难挥发性、半挥发性及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以及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沉淀物、滤饼、泥浆等;熔融技术可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及飞灰等;电弧等离子体技术可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及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合处置粉碎后的电子垃圾、垃圾焚烧后的飞灰、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其主要污染类型为大气污染型,会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空气、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等,其污染程度相对焚烧处置技术较小。


焚烧技术可处置固态、液态和气态等形态的危险废物,主要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但不适宜处置含汞废物,爆炸性废物须经预处理后方可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非焚烧不同处置技术的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以上危险固废处理技术需要根据被处置的危废种类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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