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公众参与
公众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低碳发展,不仅可以实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权益的诉求,而且可以弥补政府作为单一主体的不足。低碳发展一方面需要政府主导部门规划推动,但更离不开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低碳发展公众参与已迫在眉睫。
今年在我国举行的G20峰会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议题,这说明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发带来的低碳发展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关注点。如何从传统发展模式转为低碳发展模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探讨的重要话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口众多、能源消耗大,碳消耗量已超承载负荷。这不仅影响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更威胁到我国民众的生存质量。低碳发展固然需要政府主导部门的推动,但是更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低碳意识、低碳行为是实现我国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意义重大。当前,低碳发展公众参与已经迫在眉睫。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注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国策,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指南。但是,紧靠政府主导推行仍然不够。
公众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低碳发展,不仅可以实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权益的诉求,而且可以弥补政府作为单一主体的不足。当政策偏离公共利益需要时,公众参与可有效避免“政府失灵”现象,与政府相关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监督政府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从而努力实现低碳发展目标。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公众参与低碳发展所带来的内在驱动力。公众参与不仅可以促进企业采取低碳的生产方式,而且为政府制定相关决策提供了有效信息。因此,政府应切实强化和保障公众参与,从而提升低碳发展本身的效益和价值。
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世界级难题。生存环境质量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环境保护不仅仅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事。因此,引导公众与政府有效互动,破解公众参与低碳发展瓶颈、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突破我国的低碳发展困境。
目前,我国低碳发展公众参与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诸如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方式不多元、参与激励机制不够等一系列问题,亟待从加大低碳传播力度、创新参与方式、建立参与激励机制等多方面予以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低碳发展公众参与层次低、形式单一问题较为突出。现阶段的公众参与大多采取通过单位活动或节假日宣传的方式,程式化地组织一些公众参与的低碳活动,缺乏持续性,参与的内涵和深度也不够。可以说,我国公众参与低碳发展领域并没有触及到环境决策层面,仍处于与政府主导政策相脱节的低水平状态。
与之相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这些发达国家政府在治理具体区域时,不仅提供对策实施报告,吸引相关区域公众参与制定治理方案,使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高涨,而且通过政府引导,使公众将区域治理与自身利益紧密联系,不断向政府提出建议,以实现政府与公众的有效互动。
一些发达国家为节省政府资源、有利于公众参与低碳发展,大多鼓励环保NGO组织发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低碳发展。
实践证明,政府相关决策通过民间组织自下而上的推动效果更好,也更接地气。一些民间NGO组织是非盈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其发展壮大有利于推动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与完善。
目前,我国的环保NGO组织影响力较弱,推动公众参与低碳发展的一些民间组织尚未得到应有重视,真正由民众自发组织的公众组织仍占少数。而且,现有社会组织大都存在法律地位缺失等问题。同时,民间环保组织面临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组织资金不足等现实问题。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公众参与低碳发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法律、法规和投诉处理制度,纠正偏差、弥补空白,明确公众的环境权益。